第481章 双夫归门

周秀兰的亡夫叫赵成。

至少她成婚时,他叫这个名字。

十七年前,赵成随军北上,两年后传来死讯。周秀兰守了三年,婆家收走抚恤,还要把她卖给鳏夫。她连夜逃走,在河东做豆腐,后来嫁给木匠孙大有,生了一个女儿。

如今七仓资料显示,赵成没有死。他借一张空白放籍信改名周安,在城北马市活了十余年,也另有妻子和孩子。

第176章时,周安曾听说秀兰“改嫁”,一直相信那是别人替她写好的结局。如今消息终于能够送到两边,周秀兰却拒绝相见。

“我不是恨他。”她在申请里说,“我只是不想把十七年重新过一遍。”

她来承明厅时带着十五岁的女儿孙巧。女孩会认字,替母亲把申请重写了三次。第一遍写“领取亡父军功”,被周秀兰划掉。第二遍写“领取赵成军功”,仍被划掉。最后只写:“查询十七年前欠付给周秀兰的生活补偿,可否由本人指定现家庭使用。”

军功属于赵成,欠周秀兰的却不只是军功。

他离开后,她承担了丧葬、债务、守节压力和被婆家处置的风险。赵成被迫换名有他的苦处,却不能让周秀兰的十七年变成没有损失。

兵部旧例没有这种补偿。若人活着,抚恤就应追回;若婚姻仍有效,财产该回原夫家;若婚姻已因死亡告示终结,又没有一条能处理“死人活着但妻子已重建生活”。

书吏问能否先让赵成出一份放弃书。

周秀兰拒绝:“为什么我的钱,还要他准?”

这句话把屋里的人问住。

沈令仪让兵部先算当年本应直接交给妻子的部分,包括未付月粮、丧葬垫款和婆家冒领的抚恤。属于赵成军功赏银的份额另列,是否转给孙巧由赵成本人决定。两笔不能混成一份“夫妻和解”。

孙巧问:“若他不愿给呢?”

“那一笔不能强拿。”

“可我娘吃的苦呢?”

“由欠她的人和当年的规矩负责,不拿另一个人的财产假装补上。”

女孩不满意,却听懂了。

赵成没有被叫到承明厅。他先收到一封只写事实的信:周秀兰健在,已有现家,申请核算欠付,不要求见面。是否公开旧名、是否转让个人赏银、是否回复,分别勾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