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宅院里混,尤其是在老爷子跟前,马屁他听了一辈子,早就厌烦了。
可要是夸奖后辈,没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会拒绝。
“什么张弛有度,就是性子软罢了。”
老爷子虽然对福伯的话很受用,但还是摆摆手开口道。
福伯没有再搭腔,转身来到一侧的墙柜旁,打开一个保持着恒温的柜子。
在这个普通人连冰箱概念都没有的时候,符家老爷子的书房,早在几年前,就装上了这玩意。
从里面拿出一根养的成色上佳的雪茄,福伯熟练的开始切帽醒茄。
忙活了半晌之后,才将点燃的雪茄递给了老爷子。
“姓李?”
浅浅的抽了一口雪茄之后,老太爷这才抬头重新看向福伯。
“对,在和三爷去北尧的时候,路上遇到一个小孩领着一群守山犬,品相都相当不错,其中更是有一头狼种的头犬……”
接下来,福伯将自己在北尧的所见所闻,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。
当说到金雕的时候,眼神依旧发亮。
符家祖籍东北,对猎鹰这一类的东西,有着天生的好感。
当然,福伯也一眼就看出,那个小屁孩肩膀上的金雕,绝不是一般的品种。
“那一家有几个孩子,个顶个灵气十足。”
“李家老太爷出来的时候,我就看着有点眼熟,但是死活想不起来。”
“到了县城,见到姜万里出头,心里这种别扭的感觉就越强烈。”
“直到刚刚,我才猛地回过神来,能让姜万里都放下身段的人,别说陇县那个小地方,就算是在川蜀,又能有几个?”
……
福伯徐徐道来,一旁的符家老爷子的眼神也逐渐凌厉起来。
“所以你觉得,这个陈老板背后的靠山,就是村里那个姓李的老头?”
符老爷子夹着雪茄的手都猛地收紧,抿着嘴唇冷声道。
“除了李长歌,我想不出第二个人来……”
福伯微微躬身,语气平淡的说出一个让老太爷都心里一紧的名字。
李长歌……
尘封了几十年的记忆,如同海啸一般席卷而来。